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1-21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高等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果,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为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二)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三)成果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 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校内外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四)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须有校级及以上已结题通过的教研教改项目支撑。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计,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41231日。

二、申报数量

本次实行限额申报,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特殊教育与康复学院、药学院限报8项,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老年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医学影像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教学部等单位限报4项,部门限报2项。

三、申报类型

本届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含课程思政建设,下同)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9个类别。

四、申报要求

(一)注重申报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重点围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本科、一流课程、一流教材”、“四新”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医教协同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成果。

(二)鼓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创造的成果,创新创业类成果,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积极申报。

(三)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均为主要完成单位,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提出申请。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五)已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获校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成果,不再受理申报。

(六)第一完成单位党组织应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等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对主要完成人进行政治审查。

五、成果评审

(一)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统筹兼顾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择优遴选。

(二)组建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任何个人(单位)对教学成果权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六、申报材料

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2份),同时提交WORDPDF格式电子文档,以“成果名称+申请书”命名。

(二)申请书附件。成果总结报告和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1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

(三)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1本(套)。

(四)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见视频格式,以“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教学成果奖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好推荐评审工作。

(二)申报成果材料实行逐级严格审查,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推荐单位于202522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成果相关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

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15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zmcjw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晓;联系电话:691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