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滨医行发〔2024〕108号)《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4〕4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学院制定了《公共卫生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组织领导
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组织协调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各专业工作小组(附件2),具体落实整体工作方案,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专业范围
2020级本科毕业生:预防医学专业。
2021级本科毕业生:统计学专业。
三、工作安排
(一)遴选指导教师(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1.个人申报(11月22日至11月24日)。凡符合指导教师条件者均可申请,并按要求规范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申请表》,提交至本专业工作小组。
2.拟定指导教师(11月25日至11月29日)。由各专业工作小组研究拟定本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填写《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汇总表》,提交至教学工作办公室。
(二)命题与选题(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1. 命题工作
(1)命题原则。命题工作采取教师命题、学生自拟题目与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在老师指导帮助下自主命题。
(2)命题要求。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新性,能够体现本专业研究的一些特点和热点,避免与同届及往届题目雷同;鼓励本学科专业与其它学科专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难度适中,题目不宜过大,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努力能够完成任务。
(3)命题方式。指导教师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所学专业知识,通过参阅文献资料,详细调研,思考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目的、意义和具体题目,指导教师需通过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发布毕业论文课题。学生自主命题的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帮助下填写《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课题申请表》,并提交。
(4)命题审核。各专业成立工作小组对本专业拟定课题进行审核。
2. 选题工作
(1)选题方式。选题采用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
(2)选题办法。学生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拟选题目,指导教师遴选学生,初步确立学生、论文(设计)题目与指导教师教学关系。
3. 专业审批
各专业根据专业实际与命题选题整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
(三)毕业论文任务书(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 指导教师通过系统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并进行填写。
2. 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规范学术行为、抵制学术造假方面教育工作。
3. 专业工作小组检查任务书下达情况,并填写意见。
4. 学院审核并填写意见。
5. 学生接受任务,开始进行课题的前期调研,准备撰写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
(四)开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22日)
1. 学生撰写文献综述(不少于3000字)与开题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
2. 各专业组织开题并保留好过程材料。
3. 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审核开题报告。
4. 专业工作小组检查学生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开题报告的评述情况,并签署意见。
5. 学院审核并填写意见。
(五)撰写论文(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5月31日)
实施研究和论文撰写:论文(设计)是作者对研究内容的完整论述,撰写论文(设计)是整体论文(设计)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反复推敲修订,保证论文(设计)质量。
1.2025年4月25日前,学生提交中期检查表,各专业领导小组组织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2. 2025年5月31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研究和毕业论文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循本专业的格式要求和写作规范,人文社科类专业正文不少于 5000 字(不包括图表),理工医类专业正文不少于 4000 字(不包括图表)。指导教师应根据课题内容、工作进度及学生需求,每周定期进行指导答疑。每周指导答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学时。
(六)提交论文与答辩申请(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8日)
1. 提交论文。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毕业论文查重,若符合要求可申请答辩,达不到要求的延期答辩。2025年本科毕业论文均按照学校要求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内提交。
2. 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提交答辩申请,组织专家进行毕业论文评阅及外审。
3. 各专业工作小组和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七)答辩与成绩评定(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2日)
1. 各专业小组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做好答辩准备。
2. 学院制定答辩工作实施办法,各专业具体落实答辩委员、时间、地点、答辩学生和题目等安排,组织答辩工作。
3. 通过系统评定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人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最终学院形成论文成绩。
(八)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5日)
1. 各专业小组对论文进行质量检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自评。
2. 各专业推荐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老师,学院研究审批。
(九)总结、归档(2025年7月1日至7月15日)
1. 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
2. 各专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
四、工作检查
(一)前期检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
1. 专业工作小组对指导教师的任务书下达、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及填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指导等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意见,并收缴文献综述。
2. 专业工作小组召开指导教师专题会议,研究并部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的工作。
(二)中期检查(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8日)
1. 指导教师填写《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学生填写《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汇报表》。
2. 按照方案的要求,专业工作小组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工作记录情况,保证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及时、到位。
3. 指导教师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并针对学生论文与其他学术文章的重复情况进行检查。
4. 各专业工作小组完成中期检查情况报告。
(三)后期检查(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2日)
1. 各专业工作小组收缴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按要求规范论文(设计)的内容及格式。
2. 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初评意见,确定评阅成绩。
3. 组织专家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填写评阅意见,给出评阅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肃纪律
各系、专业、科室负责人及全体指导教师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4〕43号)及《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做好教师培训、学生教育、评优、总结等各项工作,要建设良好学风,防范与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二)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各专业要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4〕43号)的统一要求,通过大学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切实加强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严把选题关
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基本的综合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选题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选题应每年更新,不得与往届雷同。课题分配一人一题,定期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并独立完成课题研究。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每位教师每学年指导本科生人数应不超过5人。
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与指导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遴选必须是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必须符合学校规定。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开题报告、实验研究、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按要求进行指导答疑,并做好指导记录。严格进行学生管理,对毕业论文(设计)完成不积极、不认真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报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要求指导学生的指导教师,按照《滨州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 严把评阅关
学院按要求组织好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人评阅,评阅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检查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抽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4. 严格文字复制比检测
答辩前全部毕业论文(设计)都要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低于30%的允许答辩;检测结果达到30%及以上的,将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学院,相关学院根据《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及处理程序,做出相应处理。
严格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答辩要求的允许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人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比例分别为20%、20%、60%。
附件1:公共卫生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公共卫生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3:《滨州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24〕43号)
附件4:《滨州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滨医行发〔201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