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滨医学工字〔2018〕32号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8〕 1 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实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内容
1、加强实习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各院(系)要加强实习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通过班级QQ群、微信、微博、电话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实习学生的思想状态,对遇到的问题、出现的不正常现象、有可能引发问题的隐患等进行收集和处理,对于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重点关注实习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尤其学业困难的、心理异常的、就业困难的、有情感问题的实习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引导工作。加强实习学生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在日常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个人求职等方面遵规守纪、诚信做人。
2、加强实习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与各实习单位的沟通交流,严格要求实习学生认真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因事离开实习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销假,并与辅导员保持联系,以便学校能及时了解情况。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请假超假不归的学生,要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加强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各院(系)要加强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学生使用各种违章电器,不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允许在宿舍里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同时加强对个人物品的管理,并提醒学生在求职择业中严防上当受骗;注意交通安全,告诫实习学生请假离开实习单位或外出择业的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避免意外损失或伤害。
4、加强实习学生考研辅导工作
各院(系)要切实重视学生考研工作,将其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在学生考研动员、报名指导、考试辅导和复试技巧等方面细化工作内容,加强工作力度;毕业班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中去,全面了解学生考研复习进度、困难和诉求,多措并举,精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要加强与报考院校之间的交流,做好优秀学生推荐工作,积极发挥领导、教师、校友等资源优势,为学生考研提供帮扶,切实提高毕业生考研录取率。
5、加强实习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各院(系)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发展观,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实习全过程。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在人才供需对路、业务合作对口、合作空间广阔的前提下,选择符合学生就业需求,效益较好、规模较大、社会知名度较高或者发展较快、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作为本学部就业基地建设的重点对象,同时加强与中小微企业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拓宽就业空间,逐步实现实习、科研、就业“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实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实习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院(系)要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实习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凝练特色。各院(系)要对实习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凝练形成院(系)特色,为今后做好实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